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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布

发布时间:2021-02-19 14:35:47

 

日前,浙江省能源局印发了《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到2025年,全省能源供应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清洁化水平等关键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并争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源现代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能源体制改革和数字治理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打造全球油气全产业链、国家智慧能源示范区、国家清洁能源生产基地,高水平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30年,继续夯实完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创新融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新增能源需求全部依靠清洁能源满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争取达到30%左右。能源清洁化水平、利用效率等关键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源科技水平和现代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现代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保障全省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创新融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成为主要保供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争取达到36%以上,初步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能源清洁化水平、利用效率、能源科技、能源装备等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助力碳中和进程,助推高质量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

 

意见稿提出:

 

 能源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01亿吨标煤以内,“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4.04%;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270亿千瓦时,“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5.4%,全社会用电负荷达到12430万千瓦,“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6.0%。

能源结构目标。——能源消费结构。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均含省外调入部分)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4.0%、34.6%;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33.5%。发电、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85%以上。——能源生产结构。到2025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4377万吨标煤(全部为非化石能源),年均增长5.3%,其中,可再生能源2369万吨标煤。全省境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4203万千瓦左右,人均装机2.26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832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58.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逐步提高到2025年的46.6%。 

 

 

 

能效提升和减排目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单位能源产出率保持在全国前列,能源领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强度达到国家要求。全省6000千瓦以上火电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295克标煤/千瓦时以下,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4%以下。
 

 

能源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1500千瓦时以上,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达到60%,实现城乡用能服务均等化,居民和企业用能满意度显著提升。 

 

能源数字治理目标。到2025年,配电网、统调电厂智能化改造达到30%,建成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省级油气主干管网全部完成智能化改造,能源数字治理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