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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城市群答辩:上海群第一、广州群北京群紧随其后

发布时间:2021-02-08 15:25:45

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评审专家组织相关申报单位进行答辩。据悉,第一批全国有北京、河北、上海、河南、广东等共计有19个城市群进入答辩环节。
 

根据透露,评审专家综合考虑各城市群组成合理性、主要任务和目标可行性、保障措施、安全及应急机制等方面情况,目前城市群最终成绩排名为:上海群位列第一、广州群第二、北京群第三、河北群与河南群并列第四。
 

 

相关背景
 

2020年9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一直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截至2020年7月,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加氢站约80座,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是,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加氢设施建设难等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政策调整优化势在必行。
 

 

2020年4月,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明确提出“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按照上述思路,五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基层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了地方、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后,明确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方案,最终形成了《通知》。

 

本次示范的总体思路是,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格局。中央财政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加快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争取用4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为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通知本次示范有四大变化:一是支持方式。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二是示范内容。示范城市群应找准应用场景,完善政策环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构建完整产业链。三是示范城市群选择。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示范城市群。鼓励申报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强强联合,自愿组队,取长补短。四是组织实施。示范城市群应确定牵头城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示范。五部门将依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全程跟踪指导示范工作,并实施节点控制和里程碑考核。